2007年3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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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大队长私驾警车贩运假烟
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已介入此案
潘虹 袁寿省

  本报讯  平阳县交通局路政大队原副大队长许某与他人合伙贩运假烟,竟私驾单位警车为装运假烟的三轮车“开道”。日前,许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被瑞安警方逮捕。现纪检部门、检察机关已介入此案。   

  贩运假烟  警车“押送”
  今年1月1日中午,瑞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,瑞安市安阳镇周湖村某托运部有大批假烟刚刚运到。接报后,该大队民警会同瑞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迅速赶往安阳镇周湖村,对该托运部架网布控。   
  在守候过程中,没有可疑人出现,却有一辆警车开了进来,车上下来一男一女,在跟该托运部人员说了会话后,急匆匆离去。当时,布控人员见到这辆警车出现,还以为是例行公事。
  当晚8时30分许,这辆警车再次在该托运部出现时,引起布控人员的怀疑,他们暗中进行观察,车上只下来一名黑衣男子,那名女子已不知去向。“黑衣男子”下了车,叫了一名三轮车夫,然后不慌不忙地走到该托运部与里面的人耳语了几句,便又返回了警车。
  等三轮车夫装好货骑出大门后,“黑衣男子”发动警车尾随其后,就在快到一辆长途客车边时,民警兵分两路,同时对载货三轮车和该警车进行拦截。经现场清点,共查获假冒“芙蓉王”卷烟817条,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。
  面对民警,“黑衣男子”强作镇静,“大家都是同行嘛,何必这么认真……”

  三次“押运”  案值50万
  当晚,民警查明了“黑衣男子”的真实身份:许某,平阳县交通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,现年44岁。许某承认了自己于当日伙同苏某一起到该托运部提取假冒“芙蓉王”香烟,并准备运到外地销售的事实,同时还交代说前两次利用单位公车提取假烟,并销售到西安。
  3月9日,警方得知一直潜逃在外的苏某在瑞安出现,快速出动将其缉捕归案。